柯栗Rai

爱久见人心

【小鬼x朱星杰】我的一位脏辫朋友

“我的一位脏辫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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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的前男友,王琳凯,小鬼,他和我一样是个rapper。

他有幸跟我一样签了个刚开始几乎不正经营业的神秘公司。

他跟我参加过同一个刚开始看起来像是18线的选秀节目,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对了,我是重庆人,我喜欢吃火锅。

但我并不是一个脾气火爆的人,当然我也不是那种看上去能让人容易亲近的人。


我会像个骑兵一样固守着自己的领土,自己的圈子,但生命里常有意外发生。


一开始公司好像很放心把这位弟弟交给我带,我记得一位姐姐对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要是把你们放一块还蛮搭的,你知道…嗯…就感觉,你们会很快熟起来。”

我笑了笑没说话。

02


我每周三或者周四下午把要做的事提前忙完,会买杯西瓜汁到隔壁网咖找台电脑准备打打排位。


我技术没有多好,也没有网上的固定车队一起玩,但我享受游戏中随着我动动手指就能即时回报给我的快感,这是生活中没有的。


但那天,一杯冰可乐碰到了我的手臂,小鬼,这位我的后辈,就在我旁边坐下,笑着问我要不要和他双排。


他很自然地叫我哥,而我最初以为他不是个好接近的人 ,他有一头高高扎起的小辫子,脸就巴掌大,眼睛明亮又神气, 竹竿似的手臂晃荡在oversize的t桖里 是会被妈妈督促多吃点还要长个子的那种少年。


他选了暴走萝莉金克丝 ——一个扛着机枪和火炮,扎着两条蓝辫子的少女,话很多的暴躁反派。


他转过脸来看我,说这是他玩的最好的英雄,然后我想了想掏了个璐璐来辅助他。

他还嘲笑我的冰雪节限定璐璐,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用这么少女的皮肤。

结果他自己又把金克丝的原始皮肤换成了双马尾的魔法少女金克丝。


团战拖到后期翻盘赢了,他的金克丝mvp,得益于我多次把自己卖了来救他,我揉揉酸痛的手,他依旧神气十足,眨眨眼问我晚上一起吃饭吗?


你看吧,这也很自然。

于是我们就很自然地熟了。

03


我听人说过,长情的人大概不是寂寞或者脆弱 ,他们只是太容易被他人的引力捕获了。

而我不止一次地觉得王琳凯是颗引力很强的恒星,注定被行星环绕。


后来我们很熟了,在夏夜里我们经常穿着背心躲在天台上喝酒,杯壁与冰块相撞,小音响变幻着流光,烟星随着风将灭未灭。

他话很多,于是我们从公司八卦聊到都市怪谈,看高架桥上的车流不息,霓虹光不要钱般夸张渲染着一栋栋商业大楼,十里洋场声色犬马,然而头顶黯淡的夜空里只点缀着几颗寂寥的星星。

我突然就觉得梦想是个很烂俗的字眼,它其实和夜空里的星一样美而遥远,难以触及。

古往今来,无数人类葬身在追逐“不可能”的路上,他们是死得其所的。

而我,我不后悔。

星星终会陨落,但夜空永不会无光。
我想我们也是一样的。


我喝光了杯中的酒。


他看我在抬头发呆,就把悄悄脑袋伸过来,告诉我之前他其实是观察了一阵子我的作息之后故意跟我进网咖的,然后adc也是提前练好的,因为我只玩双人路。


我下意识低头,一下子和他拉近距离,他双眸熠熠闪烁,呼吸近在耳畔,我还隐约闻到了某种令人舒服的洗发水味道。

我盯了他很久,想保持严肃却还是憋不住笑了。

“其实我觉得你的金克丝西八菜。”

他用肩膀撞了撞我,赌气般地告诉我他其实是正儿八经的峡谷之巅中单玩家,他让我下次玩打野,我们中野联动…

“一死一送。”

下一秒我们对视着笑起来,我扒拉着他的蓝绿色的小辫子,想起了游戏里的暴走萝莉,他做了个鬼脸,发出了声自以为很凶的“喵~”。


空了的酒瓶被他踢倒,他醉醺醺地挂在了我怀里,样子颇为不满意。


我觉得他在等我说点什么。


而我那时候肯定魔怔了,我说了句什么来着?

“噢,我还没有男朋友。”

他立马从我怀里抬起头,眼眸清亮,比天上的星星真切,我就说了,这么点酒能喝晕他?

明明是个老江湖还想装纯情,我伸手打他屁股。

他毫不介意,一下子回抱住我。

那家伙好像要证明他多用力就有多开心,我被他的力道撞得直往后退。

我和他这样的拥抱仅有两次,第二次就是在他出道的舞台上,他过关斩将成为前九,他越过欢呼的人群与近乎狂热的闪光灯,跑过来死死搂住我,我抱着他直往后退,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那样的用力又是因为什么呢?

激动?不舍?还是遗憾或解脱?


我那时虽然看起来很淡定,但我真的很怕我跟他一起哭了,于是我在心里拼命对他说你他妈值得的啊你哭什么呢?

长关漫道这才开了个头,铺满鲜花的道路你不走谁去走?

我的指尖因为用力的拥抱而泛起粉红色,我想我要好好看看他在我怀里的样子了。

因为从此以后他就可以攀升到我们就算在梦里也想都不敢想的地方去了。

而我们共同度过的愉悦时光——
碰到手臂的冰可乐
宿舍里萌发的奇妙灵感
捧在手里用吹风机吹干的小辫子
燥热练习室里的挥洒不完的汗水
拍立得里明晃晃的笑容
夏夜里的吻与拥抱。

所幸我跌跌撞撞前半生都已经被这些记忆点缀得足够明亮。


可我搂着他的手还是不由自主颤抖起来,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绝对,行星周转,四季交替,人们来了又走,猫和狗的生命太短暂,父母不能陪你一辈子。

那时在舞台夸张的灯光和熙攘的人群中,我却觉得我能爱这位弟弟一辈子。

因为是他,我就敢。

我是个随和又倔强的人。


04

他之后由于要经常进入公众视线换掉了发型,被我调侃清纯地像是从过往青春片里走出的初恋。


他去到过很多国家,还会给我寄来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说有次我就收到一大盒看起来绿油油的腰果,他备注上说是抹茶味的。

我打开吃了一大把差点哭了。


被辣哭的,这明明是芥末味好不好。


唉,小智障。



05

我一度苦于埋头创作。

一位电影大师告诉我们,就算导演也应该自己动手写写剧本,哪怕一天蹦不出来几个字,但也要静下心来尝试到足够多的程度。

就像你想创作一首歌的时候,假如你没有听过没有写过其他足够好的词句曲谱,那么你是不可能无中生有的。

于是我写的歌慢慢积累起来,我有很多不知名的神秘听众,歌曲评论也总能到999+。

我在此要谢谢我的前男友,我的词句贫瘠,而他则带给我无限的灵感。

如果说我创作的经验是黑暗里的一簇火苗,那么关于他的灵感和想象就是光,光照所及,远远大于火点本身。

我家有面墙壁钉满相片和托架,多半是我用宝丽来相机记录的漫长时光,最中间则是我那位前男友很久之前笑容肆意的模样。

当然,那些关于他的记忆也被我好好放在托架上,

有那盒芥末味腰果的盒子,世界各地奇奇怪怪的礼物,一截他剪下来的蓝绿色小辫子,我们一起出的
cd。

黄昏时我哼着歌靠在墙壁上,恍惚间竟觉得我像是这房间里最后一件关于他的藏品。


“人生苦短,而我们是彼此的礼物。”

06

我曾经的一位脏辫朋友,我的前男友。


现在是我的爱人,我的家人,我的合作伙伴,你们懂,随便怎么说都行。


我和他都没想到自己会有从毛头小子变为前辈的一天。

写歌这种事看起来很难,公司里时常会有小辈向我抱怨。


我告诉他们凡事有三分钟热度,就有三分钟收获,关键是要坚持,坚持能把某个小习惯铸成奇迹。

“比如就算每天很忙,也要坚持抽时间爱我。”

这是他对我说过的。

而我一不小心就坚持了一辈子。

07



快到盛夏了。

屋里空调开了一下午。

而我曾经的前男友,我现在的爱人。

他正坐在我腿上叼着冰棍打游戏。我搂着他,把下巴靠在他的肩头假寐,轻轻哼着我们一起写的歌。



我们已经很好了,我们还能变得更好,不是吗?



END









“我们已经很好了,我们还能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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